《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河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1+2+4+N”目标任务体系,充分激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措施》,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人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开展职称评审。本次改革进一步创新企业职称申报、评审、服务、监管等全链条业务,全面支持我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层次人才职业发展,更好服务全省重点产业发展。二是落实省政府要求。2025年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完善人才评价和政策支持体系。本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有关政策,构建了更加完善企业职称政策体系。三是更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通过召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重点产业链群链主企业座谈会,听取企业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诉求和意见建议,提出改革举措,更好满足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主要内容
聚焦企业反映的职称申报渠道不顺畅、职称评审权限不足、评审方式单一等问题,我们在拓宽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下放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权限、改进企业职称评审方式、优化企业人才评价服务、提升企业人才职称监督管理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十条改革措施。十条改革举措中,既有拓宽申报渠道、下放评审权限、改进评价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也有进一步优化服务、加强监管的要求,努力做到在充分授权的同时,加强监管,防止“一放了之”、脱离监管的现象发生。具体改革举措如下:
(一)拓宽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方面,一是构建常规申报渠道与畅通特殊人才申报渠道相结合的多渠道申报体系。二是实行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举荐申报。
(二)下放企业职称自主评审权限方面,一是支持企业组建面向企业内部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二是支持企业自主制定职称评价标准。
(三)改进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方式方面,一是提出支持企业采取多样化的评审方式,二是支持企业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
(四)优化企业人才评价服务方面,一是提出推进“人工智能+职称”应用场景建设,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职称申报人员负担。
(五)提升企业人才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水平方面,一是建立评价质量抽查机制,二是实行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主要创新
与以往我省职称改革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创新:
(一)实行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举荐制。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内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科研人才,经企业董事长和技术负责人联合举荐,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系列或自然科研系列各专业高级职称。
(二)支持企业制定职称评价标准。企业职称评审标准体现本企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产业企业用人需求,更好满足产业企业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需要。同时提出企业职称评价标准不得低于全省基本标准,确保企业内部职称评审质量。
(三)支持企业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企业可面向国内外本领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邀请专家入库,作为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候选人选,纳入全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管理。抽取评委时,既可选取全省职称专家库专家参加职称评审,也可以自主选取本行业或本企业内部专家作为职称评委。通过改进专家选取范围和选取方式,增强企业人才职称评审针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升企业职称评审公信力。
(四)支持企业开展多样化评审方式改革。鼓励企业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企业可开展小同行专家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等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和市场激励导向,突出业绩成果的“高精尖缺”和创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和社会、业内的广泛认可,提升职称评审精准性。
(五)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企业职称监管体系。全面加强“人工智能+职称”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立在线动态监管体系,打造“阳光职称”,推动企业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加强企业职称评审质量管理,定期抽查职称评审质量情况,根据评审质量,动态管理企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全面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评审专家诚信承诺制度、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诚信承诺制度等,压实各方责任,同时加大对违规评审的处罚力度,确保企业高层次人才职称工作有序进行。
2026年4月22日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